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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次数:370
自2001年9月录制室始建至今,教育技术中心收集整理了大量各语种的语音资料,为全院进行了大量磁带、光盘、MP3的转录工作,有力的支持了我院的教学工作。
为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使广大师生充分利用录制室丰富、优质的资源。经综合统一评估后,我中心将于2009年10月12日起调整有声资料录制收费标准。教师因所任课程教学需要录制有声资料的,必须填写《有声资料录制申请表》,非教学需要录制有声资料的,按照有声资料录制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附件下载: 有声资料录制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教育技术中心
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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