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院专四、专六证书的通知

英语专业各系:

  鉴于部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办理院专四、专六证书,经研究决定,于第9周(10月26日-30日)补办证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补办报名时间:10月26日-30日

  2、补办领证时间:11月12日、13日

  3、补办流程:

    (1)在校生到各系辅导员处报名、缴费,由各系辅导员统一于10月26日-30日上报教务处办理;

    (2)2009届毕业生补办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四)报名、缴费;

    (3)2009届毕业生领取证书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需准备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本次补办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办,请各系通知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办手续。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教务处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