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9年“全国专业四级”证书的通知

院内各系:

  2009年全国专业四级证书(英语、德语)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英语各系在校生请于11月20日前在各班辅导员处报名;12月2日-4日到各班辅导员处领取证书;

        2、德语系毕业生、2006级英语专科毕业生请于2009年11月23日-12月3日到教务处(四)办公室报名,12月7日-11日到教务处(四)办公室领取证书。代办或代领需办理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请在我院教务处网站内“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