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先进教研室(组)评选办法

一、先进教研室(组)评选条件

  1. 教研室(组)的全体教师能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 教研室(组)全体教师团结和谐、同心协力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整体教学质量优良。

  3. 教研室(组)全体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教学态度端正,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和其他各项教学工作。

  4. 教研室(组)有比较严格的活动和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有完备、详实的教学、科研活动资料记录和听课记录(包括:教研室(组)学期工作计划以及落实情况;教研室(组)学期工作总结、个人总结。总结应对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有较详细的分析和提出改进措施。

  5. 教学中能很好地贯彻教学“五认真”;注重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善于使用各种教学方法及现代化教学手段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 积极开展除备课外的学术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2-4次教材、教法等项研讨活动并有详实记录。

  7.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参加院级先进教研室(组)的评选: 

   教务处抽查的教案、作业及试卷批改等有不合格的;
   教学研讨活动(不包括备课)开展低于起码标准(每学期2次)的;
   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或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的;

二、先进教研室(组)评选办法: 

  1.各教研室(组)均须对照以上《先进教研室(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先进教研室(组)申报表》,并上报相关材料,由所在系推荐,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2.教务处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按条件进行评选,产生院级先进教研室(组)名单,上报学院批准。

  3. 院级先进教研室(组)每年评选一次。

三、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教研室(组)”,学校将授予“先进教研室(组)”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附件: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先进教研室评议书.doc

教务处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