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工作,调动各教研室工作的积极性,学院决定开展09~10学年先进教研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我处下发的先进教研室评选条件自愿申报;
2、由各系严格按评选条件进行初评推荐;
3、由教务处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定。
上交材料:
1、教研室总结;
2、教研室活动记录(包括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3、听课记录卡(教师相互听课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卡);
4、其他能说明教研室工作的有关材料。
各教研室所上交材料必须详实具体。
申报时间:2010年9月17日前
申报地点:教务处办公室(一)
教务处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