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部工作条例

  是贯彻执行学校办学思想,执行学校教学决策与指示的教学单位。

  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制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协助学校分管领导制定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各课程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

  制定本学院(部)教学规章制度,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建立本学院(部)良好的教学秩序,并对本学院(部)的教学质量负责。

  根据本学院(部)的具体情况设置教研室(组),并按学校的“教研室(组)工作条例”对教研室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负责按学校制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对本学院(部)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和检查。

  负责确定本学院(部)各课程教材的选用,并对教材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本学院(部)教师等工作的安排。

  负责本学院(部)的科研工作。

  与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共同负责组织和开展全校或本学院(部)​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

  院长(主任)负责本条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