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1:30;15:00-17:30
二、办理流程:
1.学生上交书面退学申请(若为打印件需学生亲笔签字,因病退学的需附病历等证明材料),由辅导员对学生退学情况进行核实,在退学申请上签署意见后上交所在学院
分党委书记审查并批示;
2.书记批示后,由申请学生填写“退学确认及审核表”(如实填写“家长意见”栏之前的内容,并亲笔签字;“家长意见”需家长亲自填写,并签字);
3.学生将填好的“退学确认及审核表”(后附书面退学申请、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所在学院院长,由院长签署意见并盖章;
4.学生将“退学确认及审核表”及相关材料于周一至周四上交教务处(四)。由教务处报校务会批准。
5. 学生于上交书面申请后第二周到教务处(四)领取“离校单”,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6.办完离校手续后到教务处(四)领取退学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