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已修订下发的《成都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针对对象:2023级在校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者,可提交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兴趣、专长,转专业更能提高学习积极性,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县级)医疗单位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退役复学2023级在校生;
5.申请转出学生比例(由学生所在专业把控)
备注:若申请转专业学生超过上述表格中的比例,则各专业按照申请学生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上述表格中的规定比例确定能申请转专业的学生。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3.招生时对专业或学生有特殊要求者;
4.应予退学处理者;
5.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者;
6.高考录取类别中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专业的不能互转;
7.受过纪律处分者;
8.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者。
三、转专业条件
申请同级转专业
(一)学生必须参加学校转专业测试;根据各专业可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按照转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可以转专业的学生。若分数相同,考取了转入专业等级证书、获得市级以上转入专业竞赛证书、或提供网站视频公众号推广情况等证明确有专长的学生,优先考虑;退役复学学生,优先考虑。
(二)申请同级转专业学生,转专业测试成绩必须合格;
(三)申请同级转专业学生,若转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在转入专业同意接收的情况下,学生可申请到转入专业大一年级学习。
申请转入大一年级
申请到转入专业大一年级学习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转专业测试,但必须完成转出专业第一学年的学习。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5月20日-24日,申请转专业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成都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提交附件材料(转入专业等级证书、获得市级以上拟转入专业竞赛证书、或提供网站视频公众号推广情况等证明),由转出学院按要求把控申请比例后签署意见并给出该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以转出学院为单位于5月28日前将材料提交教务处(一)。
(二)教务处组织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校务会审议后,公示可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名单。
(三)参加转专业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后,由各转入专业自行组织转专业测试,并于6月24日前将最终结果(说明对学生考核情况,是否同意学生转入及拟转入后的班级安排)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一)复核。
(四)教务处复核转专业测试最终结果,将拟转入新专业学生名单报校务会审议,并公示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成绩(学分)认定
(一)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方能毕业。
(二)在原专业已修读的专业课程:
1、与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学分与要求等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的,成绩合格者可以相抵。
2、所缺专业课程应由转入学院安排重修并参加课程考核。
3、其余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可根据转入专业的教学要求,作为专业选修课学分予以认定。
4、专业课程的转化认定由转入学院负责,汇总后于新学期第10周内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在原专业已修读完成的公共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试(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流程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六、其他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需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参加拟转入专业测试前向拟转入专业提出撤销申请,拟转入专业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期末经最终公示后转专业学生由转入学院通知在新学期开学到教务处(一)办理转专业手续,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收取。
附件2:《成都外国语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